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东安)第3期)。
1、“牡丹江市东安区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丹江市东安区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楠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集中宣传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为基层党组织做好党建工作提供范例指导,为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教育培训扥给提供阵地和业务指导,为广大党员提供政策咨询等便捷服务;组织爱心帮扶、邻里互助、环境整治等志愿活动,提供民事调解、法律咨询、文体活动等服务项目;组织域内各领域党组织、各类型社会组织和群众性团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影像资料、书籍、党报党刊等多种载体开展党员教育。
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新安街9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2MB1E18512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