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东安)第2期)。
1、“牡丹江市东安区就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丹江市东安区就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姜茂芬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就业再就业管理工作;负责对辖区内街道办事处、乡镇劳动保障和社区救助机构的工作和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辖区内新农保、城居保的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为失业人员提供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三条路26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2MB1E834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