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1期)。
1、“牡宁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宁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于慈亮
开办资金
2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牡丹江至宁安段的机动车辆通行费的征收、路政养护管理及偿还建设贷款工作。
住所
201国道兴隆镇胜利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041435922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