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牡丹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5月1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1期)。

1、“牡宁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宁高等级公路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于慈亮

开办资金

2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牡丹江至宁安段的机动车辆通行费的征收、路政养护管理及偿还建设贷款工作。

住所

201国道兴隆镇胜利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0414359224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