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作废公告
牡丹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7年12月26日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遗失作废公告

1、“黑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黑龙江国大律师事务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23100000204)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23100041435727XL,有效期自2017年12月25日至2022年12月25日。

2、“牡丹江市畜禽屠宰管理所(牡丹江市畜禽屠宰技术鉴定中心)”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牡丹江市畜禽屠宰管理所(牡丹江市畜禽屠宰技术鉴定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23100000399)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231000772616761W,有效期自2017年12月18日至2022年12月18日。

3、“牡丹江市犬类管理所”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牡丹江市犬类管理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23100000422)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231000E68534035F,有效期自2022年11月30日至2027年11月30日。

                        牡丹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