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60期)。
1、“牡丹江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丹江市招商引资促进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静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主管部门做好本地区内资数据统计、初核、复审、分析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做好产业招商引资、签约项目进展等情况总结及分析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完成招商引资绩效、履行服务保障职能情况的考评工作;协助主管部门组织策划、参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协助主管部门完成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整理、谋划包装工作;为企业提供投资、融资等方面咨询服务,做好招商项目和投资企业的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经济技术开发区孵化器10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0MB081461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