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牡丹江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2月02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59期)。

1、“牡丹江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丹江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汪丽霞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膳食保障和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服务;负责基层民警及家属来驻地就医的协调联络工作,协助提供交通、住宿方面的服务保障;警用物资的保管、维护、保养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武器弹药和重要装备物资的运输和押运;负责机关物业管理及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卫生保洁及美化绿化;负责供水、供电、供暖、通信、照明、消防、环保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乌苏里路14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0MB083358X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