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58期)。
1、“牡丹江市公文运转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丹江市公文运转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宋晗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配合主管部门贯彻落实公文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拟定我市公文运转的规章制度和相关业务规范;承担我市公文投递、交换、邮寄和数字化(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省委电子版文件接收、翻印和分发,承担市委市政府各单位、各县(市)、各城区、驻牡中省直各单位机要文件邮寄、接收和分发工作;负责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的清缴、销毁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各单位党政报刊征订、接收和发放工作;完成市委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党政办公中心10135B室、10136B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0MB0716981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