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54期)。
1、“牡丹江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丹江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万国栋
开办资金
2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农村集体产权平台交易、农业保险协办、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宅基地整理开发利用交易等业务指导服务工作。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提供技术服务。承担农村集体经济情况、农村人力资源状况统计分析、农业中等职业教育、农民培训工作。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景福街5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0MB1P674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