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9期)。
1、“牡丹江市人才工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丹江市人才工作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忠伟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起草全市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及人才工作有关政策法规提供服务;贯彻执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规划;承担全市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工作现状和人才政策实施情况调研和评估等工作;承办全市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承担为符合引进人才条件的人员提供档案管理、组织人事关系、编制周转使用管理等配套服务;承担全市人才政策宣传工作;推进落实校地合作共建人才交流合作项目;承担牡丹江市人才工作网和人才资源库、雪城英才公众号等人才工作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完成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党政办公中心十四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0MB1L50041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