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划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等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遵守文化市场行政法律法规规章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行使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权;受理12345市长热线的旅游投诉和其他来电来访。承担12318、12301全国文化市场、旅游投诉平台处理工作;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负责大案要案和跨区域案件协调、查处、督办工作。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负责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县(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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