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6期)。
1、“牡丹江市土地转用和综合整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牡丹江市土地转用和综合整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左辛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具体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承担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及国土综合整治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为耕地保护、耕地质量及占补平衡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工作;承担市本级建设用地项目转征报批前现状调查,征收补偿安置测算工作和代各区、分局、所对市本级用地项目组卷报批工作;承担土地综合整治科技创新工作;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30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1000MB1P23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