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2630期)。
1、“七台河市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七台河市森林消防专业扑火队
法定代表人
于广会
开办资金
1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制定重点防火区域扑火预案并加强预案实施;建立森林草原消防业务资料档案;定期维护保养森林草原消防装备。承担全市国有林场初发火情和森林草原火灾应急扑救工作;开展日常扑火训练和战术、技术演练。
住所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G229国道K325十300米道北侧向阳办公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900MB07878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