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1847期)。
1、“佳木斯市第十四中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佳木斯市第十四中学
法定代表人
刘海洋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心理、行为、生活习惯教育矫治及教学、道德、法治、心理、国防教育等工作。
住所
佳木斯市郊区沿江乡黒通村路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800MB1U35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