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5582期)。
1、“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园区事务综合保障中心(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融媒体中心、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园区事务综合保障中心(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融媒体中心、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初广友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建三江管委会开展新闻宣传工作,负责建三江区域重大新闻事件和突发事件的统一采访、编辑、发布工作;负责建三江区域的住房保障服务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工作,负责流动人才档案管理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人才服务工作;为交通运输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负责建三江区域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的养护工作;为水利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协助开展水利工程项目验收工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工作提供技术服务;配合主管部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开展财政预决算编制工作;协助主管部门拟订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建议并组织实施。
住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建三江迎宾路396 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800MB1T51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