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81106期)。
1、“佳木斯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佳木斯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卓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膳食保障和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服务,承担基层民警及家属来驻地就医的协调联络工作,协助提供交通、住宿方面的服务保障,承担警用物资的保管、维护、保养工作,承担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承担重要装备物资的运输和押韵,承担机关物业管理及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承担卫生保洁及美化绿化,承担供水、供电、供暖、通信、照明、消防、环保等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住所
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67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800MB0898869L
2、“佳木斯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佳木斯市网络安全和信息化保障中心
任佳奇
负责涉及佳木斯市敏感舆情网上巡查工作;协助市委网信办开展全市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和信息化体系建设工作;协助市委网信办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专项检查、督查等工作,并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佳木斯市长安西路816号市政府1号楼203室
12230800MB0834355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