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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负责全市学生资助工作。助学资金的分配、发放工作; 负责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负责资助信息统计及资助子系统 信息维护工作。(二)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的申请、初审等工作,协助经办银行催还贷款。(三)负责落实地方政府、学校、社会资助项目。参与各级 政府对学生资助项目的管理相关工作;参与社会团体、民间组织、 个人对我市教育捐助项目的工作。(四)负责资助宣传和育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咨询及资助育人等工作。(五)负责对学校教师及资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市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建设。(六)负责全市教育信息中心资源库建设与发展、网站运行 及维护,保证教育网络安全运行。(七)推进信息技术在中小学校各学科的应用,促进信息技 术与各学科的整合,实现各基层教育机构间的信息互通和信息共 享,实现区域范围内均衡的教育信息化建设。
(八)完成市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原:管理学生资助事业,为贫困生服务。 学生资助政策的落实、宣传、咨询、信访。 贫困家庭学生摸底调查及相关信息的收集。 学生资助工作的统计。 高等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指导、协调和管理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信息中心资源库建设与发展、运行。促进信息互通、信息共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