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8940期)。
1、“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李慧宇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创新公共服务方式,完善公共服务流程;做好政务服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协调本镇所属单位和区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对工作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其他综合便民服务相关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社保街新繁荣小区A12号楼对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51MB1T439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