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5850期)。
1、“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党群服务中心(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党群服务中心(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法定代表人
于涵
开办资金
0.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提供党员活动场所;提供党员志愿互助服务;开展党代表联络工作;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服务工作;其他党群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本级并指导村(社区)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和机制建设;组织开展文体娱乐活动;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班、科普讲座、农技知识讲座等,辅导和培养文艺骨干;开办图书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活动;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促进乡村特色文化发展;指导村文化室、俱乐部和农民文化户开展各种文化活动;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负责旅游资源调查、设计开发和相关服务工作;承担其他综合文化相关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西林镇西林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51MB1R34047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