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金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8月2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2189期)。

1、“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冰

开办资金

14.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负责开展维稳和综治宣传,预防群体事件发生;承接和协助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措施,组织协调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承担其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相关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花园街7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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