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1673期)。
1、“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党群服务中心(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党群服务中心(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法定代表人
周广军
开办资金
14.9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提供党务政策咨询服务;承办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活动证》发放、帮助流动党员落实党组织等业务;负责辖区内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本级并指导村(社区)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和机制建设;承担其他综合文化等相关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花园街7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51MB0947464R
2、“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杜明
组织协调本镇所属单位和区直部门派出机构依法办理进入便民服务大厅的服务事项;制定中心及大厅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平台;承担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相关工作。
12230751MB0947456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