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11674期)。
1、“伊春市金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金林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杨丽平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区职能部门监测,分析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负责中小企业信息咨询服务工作与业务指导服务。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花园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51MB082505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