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金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4年06月07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1961期)。

1、“伊春市金林区巡察信息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金林区巡察信息中心

法定代表人

董清洋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巡察相关数据及信息分析、处理、管理、存档等工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花园街35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51MB080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