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1961期)。
1、“伊春市金林区巡察信息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金林区巡察信息中心
法定代表人
董清洋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巡察相关数据及信息分析、处理、管理、存档等工作,不得承担行政职能。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花园街35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51MB0802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