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8837期)。
1、“伊春市金林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伊春市金林区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金林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服务中心(伊春市金林区志愿者服务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
赵新宇
开办资金
1.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区委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全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乡镇、社区、村三级阵地建设、活动开展和机制建设。组织开展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和志愿服务活动项目设计等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花园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51MB07785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