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金林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8月23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8695期)。

1、“伊春市金林区信访受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金林区信访受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轶夫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群众网上投诉信访事项的登记录入、分类引导等相关工作。负责群众网上日常管理、数据统计等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花园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51MB0713158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