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6729期)。
1、“伊春市金林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金林区城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赵庆林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金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名义统一行使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职责。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花园街小邮局楼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51MB074101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