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申领登记公告
大箐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13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公告第400437972期)。

1、“大箐山县朗乡殡仪馆”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箐山县朗乡殡仪馆

法定代表人

韩东宝

开办资金

1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殡葬服务工作,包括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遗体告别、遗体整容、丧葬用品销售及其他殡葬延伸服务;完成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朗乡镇胜利村南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5MB1A46632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