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大箐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23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71893期)

1 、“大箐山县机关综合服务站”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由大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所管理的办公房产的维护工作,为日常办公正常运行提供服务保障。 承担县周转住房的维护工作,为周转住房正产运转提供服务保障。 承担县人才公寓的维护工作,为县人才公寓正常运转提供服务保障。 承担由大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食堂的维护工作,为食堂正常运转提供服务保障。 承担未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县级领导的车辆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平台建设、管理和使用。 承担县政府信息化建设以及技术保障工作。 承担县政府门户网站建设、运行、维护的技术保障工作。 完成大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原:(一)承担县周转住房的维护工作。 (二)承担由大箐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的食堂的维护工作。 (三)承担未参加公务用车改革的县级领导的车辆管理和保障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5MB1Q79105K

 

2 、“大箐山县园林绿化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参与拟订园林绿化管理方面的规划制度。 参与城镇园林绿化指导工作。 参与指导城镇规划区内绿化和生物多样性工作。 参与城区内重大毁绿、破绿、占绿等案件的调查取证。 参与园林绿化方面的科研成果和技术推广应用。 完成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原:负责园林行业技术指导工作,参与绿化规划设计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5MB1H69670X

 

3 、“大箐山县老干部服务中心(大箐山县老年大学)”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阅读文件、听取报告、参观考察、走访慰问等政治待遇。落实好离休干部离休费按时足额发放、医药费按规定实报实销,医疗保健等生活待遇。  围绕中央、省、市、县委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抓好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工作;有针对性地抓好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  指导全县老干部活动室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引导老干部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丰富老干部的精神文化生活。  统筹规划全县老年大学的发展,推动规范化老年大学建设,使老年大学成为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为的活动阵地。(原:做好老干部学习和调研、文件传阅管理;做好老干部服务工作,主要负责老干部活动、报刊征订、外诊费用、书刊费发放等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5MB1Q041701

 

4 、“大箐山县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规章、政策;组织编制上报城市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负责城市棚户区标准界定和棚户区改造信息汇总和上报。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配合指导全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参与对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为的举报处理的复查工作。 协助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与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协议工作,负责房屋征收相关档案的管理。 负责化解房屋征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矛盾。 完成大箐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原:宣传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房改工作的方针、政策、有关房地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负责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分户补偿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5MB1P15143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