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大箐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4月28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55044期)

1 、“大箐山县廉政教育和案件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张萌(原:潘琳莉)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全县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任务及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承担采访、编辑、摄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的电视专题片及相关工作。 负责廉政教育基地人员管理、设施维护等工作。 负责留置场所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工作。 承担被留置人员非谈话询问、讯问期间的医疗救治工作。 承担办案谈话询问、讯问全程录音录像及监控设备运行等工作。 承担办案人员、看护人员、医护人员工作期间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完成中共大箐山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大箐山县监察委员会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原:全面加强党员干部廉政建设;承担廉政教育、案件办理等有关服务保障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5MB0735867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