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
完成政府和卫生健康局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掌握本辖区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健康局制定本辖区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负责指导和开展本辖区的妇幼保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对基层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 负责本辖区孕产妇妇死亡、婴儿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 开展妇女保健服务,包括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重点加强心理卫生咨询营养指导、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生殖道感染、性传播疾病等妇女常见病防治。 开展儿童保健服务,包括胎儿期、新生儿期、婴幼儿期;学龄前期及学龄期保健,受卫生健康局委托对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及业务指导。重点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开展妇幼卫生、生殖健康的应用性科学研究并组织推广适宜技术。(原: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保健科、健康教育科、信息管理科、婚前医学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