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40869期)
1 、“大箐山县朗乡镇卫生院”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420万元(原:33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主要承担乡镇医疗、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等工作职责;承担卫生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与预防保健服务。医疗:常见病多发病诊治、院前急救、巡回医疗常见病多发病护理。预防保健 卫生技术人员培训 初级卫生保健规划实施合作医疗组织与管理 卫生监督与卫生信息管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5MB1F06838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