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大箐山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26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40755期)

1 、“大箐山县供热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开办资金的变更

3653万元(原:3056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贯彻执行《黑龙江省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及供热相关规定,确保全县供热管网的畅通和安全,承担全县用热户的安全、有效、平稳的热力供应。 负责执行伊春市及我县相关收费文件规定,监管收取全县用热户取暖费。 负责供热设施的日常维修及改造工作, 会同有关部门核定和测算供热成本、价格调整及热源建设费等标准。 负责集中供热行业的信访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突发供热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承担向全县用热户的媒体告知。 完成大箐山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原:落实供热方针政策、监督企业计划实施、审核方案及工作指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5MB1F42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