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9159期)。
1、“大箐山县规划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箐山县规划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崔超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基础性和研研究及技术服务工作。 为规划实施和项目选址提供技术支持。 为全县自然资源规划管理、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和用途管制,构建多层次规划体系及行业标准等提供技术支持。 承担资质范围内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各类村庄及林场(所)建设规划等各类规划的编制。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大兴小区7号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5MB0B14445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