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1643期)。
1、“大箐山县网络舆情监控和信息传播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箐山县网络舆情监控和信息传播中心
法定代表人
葛默怡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全县网络舆情信息的7×24小时全方位监测、收集、整理工作,承担网络舆情应急、研判、预警、报送和调控管控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网络宣传及舆情调控管控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大箐山县带岭镇兴林街19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5MB07853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