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1399期)。
1、“大箐山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大箐山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薛俊杰
开办资金
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国家城乡低保、特困、临时救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县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政策宣传、普查、调研和情况统计。
住所
大箐山县带岭镇团结社区翠河小区31号楼419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5MB0753539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