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70916期)。
1、“丰林县五营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丰林县五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丰林县五营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丰林县五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刘伊杰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便民规范、高效廉洁、马上就办 负责镇职能范围内的各项政务服务工作及创新等公共服务方式、服务流程工作。
住所
伊春市丰林县五营镇工商路4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4MB0733861A
2、“丰林县红星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丰林县红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丰林县红星镇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丰林县红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王鹏程
便民规范、高效物业、马上就办 负责镇职能范围内的各项政务服务工作及创新物业等公共服务方式、服务流程工作。
丰林县红星镇前进社区东门
12230724MB073379X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