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09775期)。
1、“丰林县救助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丰林县救助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颜琪文
开办资金
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心全意为民服务。对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救助,保障基本生活权益,完善社会救助制度。
住所
丰林县阁兴园15号楼2号门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4MB1P83138B
2、“丰林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丰林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姜当正
13万元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负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救助管理工作,负责特困供养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负责低收入家庭救助管理工作,负责临时救助管理工作。
伊春市丰林县新青镇利民2期B1栋
12230724MB1P833816
3、“丰林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丰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公告事项:
丰林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丰林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李正龙
1万元
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农业技术项目引进、实验、推广工作,为农业公共信息、农业技术、集体资产管理等活动提供宣传、培训和技术指导服务。
丰林县红星镇中心大街169号
12230724MB1P5230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