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2479期)。
1、“汤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汤旺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金龙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宣传有关农业、水行政法律法规;受县农业农村局委托,依法开展农业领域执法、水事监督检查,维护水事秩序并对水法规违法行为施罚或采取行政措施;法律法规直接赋予的农业、畜牧业、水政等领域的执法职责;保护水资源、水域、水工程、水土保护生态环境、防汛抗旱和水文监测等有关设施,配合协助公安和司法部门查处水事治安和刑事案件。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汤旺河镇沿河路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3MB1U15535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