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6196期)。
1、“乌伊岭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乌伊岭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曾宪意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维稳和综治方针政策、综治宣传、社会治安防控、推进网格化服务等相关工作。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汤旺县乌伊岭镇友谊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3MB1R62099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