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53316期)。
1、“汤旺县土地储备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汤旺县土地储备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茉利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土地市场调控和政府土地使用计划的安排,协助拟定年度土地储备、出让计划 对国有存地土地进行收购 对纳入储备库的土地,组织进行前期开发、后续管护 承担县本级发证的矿产资源储备工作 受主管部门委托做好土地出让前的准备工作 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及保密工作 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汤旺县汤旺河镇东风大街10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23MB1Q83542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