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重新申领证书100037170)。
1、“伊春市友好区第四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友好区第四小学
法定代表人
张静仁
开办资金
0.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本着以教书育人为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人才,培养小学阶段孩子的良好的学习与生活习惯,在培育符合时代的全面型人才,顺应时代发展的科技人才,做好教育工作发展教育事业。
住所
友好区双子河街2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4414223642F
2、“伊春市友好区第一中学”公告事项:
伊春市友好区第一中学
戴志斌
513万元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
友好区东升委
12230704414223597E
3、“伊春市友好区第一小学”公告事项:
伊春市友好区第一小学
杨宪文
106万元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小学学历教育
友好办事处永丰委
12230704414223634L
4、“伊春市友好区第二中学”公告事项:
伊春市友好区第二中学
王丽宏
145万元
实施初中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初中学历教育(相关社会服务)
双子河办事处新街基和平委
1223070441422360XY
5、“伊春市友好区第三小学”公告事项:
伊春市友好区第三小学
褚海林
37万元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和小学学历教育
友好区顺发路235号
12230704414223626R
6、“伊春市友好区劳动服务公司”公告事项:
伊春市友好区劳动服务公司
单庆志
1万元
1、负责全区用工人员信息登记。2、负责全区用工技能和业务培训。3、负责全区就业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
伊春市友好区
12230704E6843056X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