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5585期)。
1、“友好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友好区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维星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服务“三农”为最高宗旨 业务范围:宣传、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承担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开展农业信息化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种植业、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等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计划;承担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科技成果的试验示范和推广;负责种植业、农业机械化等技术培训;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友好区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伊春市友好区双子河社区(原二小院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19MB1Q248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