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友好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7年03月2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登记100037167)。

1、“友好区自来水公司”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友好区自来水公司

法定代表人

石强

开办资金

156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管理全区给水设施,全心全意为全区人民服务。

住所

友好区光明委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4MB0097789R

 

2、“伊春市友好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友好区青少年活动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勇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友好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是政府设立的公益性事业单位。以服务学生、服务家长、服务学校、服务社会为宗旨。 业务范围:一、负责做好全区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做好全区青少年学生课外辅导和文、体、艺各类特长培训的普及与提升工作。 三、负责开展群体文化及阵地活动等。

住所

伊春市友好区友好大街北侧,友好区客运站东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4MB0388287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