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100045417期)。
1、“美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美溪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
刘建宇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研究制定全区供销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协调区政府和社会组织的关系;按照政府授权对重点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去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住所
美溪区胜利街金辉商厦301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8MB0127466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