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伊美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7年05月24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100039646期)。

1、“伊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美溪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美溪分中心

法定代表人

马春宇

开办资金

10.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区百姓便民服务,为全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

住所

美溪区利民小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8MB03436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