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书废止公告
伊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17年04月05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58条规定,以下事业单位的法人证书已经自动废止,现予公告。

伊春市房屋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230700781921047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