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全市公租房住房制度建设及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负责《伊春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指导;负责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资金的收集、使用计划的制定及日常管理;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计划、租赁补贴计划和租金核减计划的制定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指导;负责全市低保家庭住房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负责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家庭相关情况的数据汇总和上报;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建设过程中涉及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之间协调工作。
2、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棚户区改造方针、政策及国家批复的实施方案;研究和编制棚户区改造年度计划,并组织申报;负责棚户区改造项目认定;负责棚户区改造计划落实信息的汇总和上报;指导棚户区改造范围内居民回迁安置工作;负责与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工作,并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及统计工作。受理违反《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行为的举报并对举报进行及时核实、处理。负责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接待信访举报并根据信访人的申请对各县(市)区出具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进行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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