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接待服务中心”遗失作废公告事项:
伊春市接待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书号:123070000009) 因遗失,特公告作废。补发证书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2307001295494240,有效期自2024年05月28日至2029年05月27日。
伊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24年03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