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登记公告
伊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11月2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79414期)

1 、“伊春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伊春市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黑龙江省寒地龙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公告事项: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药品检验任务,提供全市药品质量上报所需的技术数据和质量分析报告;承担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开展药品质量、检验等方面的科研工作,为人民群众安全用药提供相关保障,为药品安全监管提供技术支撑;承担药品和化妆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及药物滥用的监测、评价、报告工作。指导权限范围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质量管理机构业务技术工作,协助解决技术疑难问题,培训有关技术和质量管理人员;完成伊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原: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安全有效药品保障。依法承担实施药品审批和药品监督检查所需要的药品检验工作)

经费来源的变更

财政补助(财政全额预算拨款)(原:财政补助)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04142173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