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伊春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3年09月1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60969期)。

1、“伊春市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郭润涛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指导推进市、县、乡、村四级党群服务中心标准化、体系化布局;指导推动全市各级党群服务中心与各类政务服务场所、综合执法中心、文明实践中心、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等场地共享、资源共享;负责党建联建相关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党群服务中心引领驻区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医院、学校、个体工商户等力量,开展承诺服务、上门服务、组团服务;指导全市党群服务相关工作;为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提供教育培训、组织关系接转、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志愿服务、党务政策咨询等服务;为部分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提供场所保障;为市场监管、税务、科技等部门开展基层服务、政策宣讲等提供便利条件;为群众提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一站式”服务,引入公安、社保金融等自助服务终端,提供 24 小时便民自助服务;为群众提供养老健康、法律援助、政策咨询、就业创业、家政服务、手工文创等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各类书画摄影、文化讲座、体育健身等文体活动;承接网格协调指挥中心分类转办的党群服务工作事项;依托流动党员驿站、新业态新就业群体服务站,为快递、外卖、网约车等服务行业人员提供便利服务。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青山西大街2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0MB0713473J

 

2、“伊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林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林大队

法定代表人

郑大凯

开办资金

2138.8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全区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和跨区执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权限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三、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区级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四、承担公路事业、道路运输事业的行政辅助和公益服务工作 五、完成伊春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伊春市金林区金山屯镇军民路与花园东街交叉口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0MB077900XY

 

3、“伊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伊美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伊美大队

法定代表人

马建国

开办资金

151.67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一)负责全区交通运输领域重大案件的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负责权限内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港口行政、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等执法门类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工作。 (三)承担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区级交通运输部门承担的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四)承担公路事业、道路运输事业的行政辅助和公益服务工作。 (五)完成伊春市交通运输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新兴中大街22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0MB0715110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