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8307期)。
1、“伊春市邮政业安全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伊春市邮政业安全中心
法定代表人
高强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邮政业法律法规;承担全市邮政业安全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和维护工作;参与邮政业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相关研究、行业运行安全监测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承担邮政业消费者申诉管理。
住所
黑龙江省伊春市伊美区黎明路23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230700MB1L07158U